第二类医疗器械拟上市产品注册资料
⒈申报资料目录(附件1);
⒉陕西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(附表1);
⒊证明性文件(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,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,适用时提交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审查通知单,适用时提交受托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委托协议);
⒋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(附件2);
⒌综述资料(概述、产品描述、型号规格、包装说明、适用范围和禁忌症、参考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有关信息、其他需说明的内容);
⒍研究资料(产品性能研究,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,生物安全性研究,灭菌/消毒工艺研究,产品有效期和包装研究,临床前动物试验,软件研究,其他资料);
⒎生产制造信息(生产工艺过程、生产场地);
⒏临床评价资料;
⒐产品风险分析资料(风险分析、风险评价、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和验证结果、任何一个或多个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定);
⒑产品技术要求(附件3) ;
⒒产品注册检验报告(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样品检验报告,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意见);
⒓产品说明书和小销售单元的标签样稿;
⒔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清单;
14.符合性声明(符合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》和相关法规要求的声明,符合《医疗器械分类规则》有关分类要求的声明,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药典要求的声明,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(附件4))。
(二)第二类医疗器械延续注册申报资料
⒈申报资料目录;
⒉陕西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(附表1);
⒊证明性文件(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,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);
⒋产品没有实质性变化的声明;
⒌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的原件,历次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原件;
⒍原注册产品标准原件,产品技术要求,产品技术要求与原注册产品标准的更改情况说明(适用于新、老证换发过渡阶段);
⒎注册证有效期内产品分析报告;
⒏因法规要求原产品说明书发生变化的,提交更改情况说明及修改后的产品说明书;
⒐小销售单元标签设计样稿;
⒑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清单;
⒒如在原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发生了涉及产品技术要求变更的,应当提交依据注册变更文件修改的产品技术要求;
⒓符合性声明(符合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》和相关法规要求的声明;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药典要求的声明;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)。